常住人口总量稳中有增 2023年末,广东省常住人口1.27亿人,占全国人口总量的9.01%,常住人口数量继续保持全国第一位。其中,男性6689万人,占52.64%;女性6017万人,占47.36%。总人口性别比(女性为100)111.17。全省常住人口总量比上年增加49.2万人,占全国总人口比重提高0.04个百分点。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707人。全省常住人口总量增长主要受两方面因素带动:人口自然增长态势良好。2023年末,全省人口自然增长35万人,自然增长率为2.76‰。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广东人口自然增长率比全国高4.24个千分点。跨省净流入人口增加。省外流动人口呈现稳中有增的态势,全年跨省净流入人口较上年增加14.2万人。
出生人口呈逐年回落态势 2023年末,全省出生103万人,出生率8.12‰;死亡68万人,死亡率5.36‰;自然增长35万人,自然增长率2.76‰。与上年相比,出生及自然增长人数分别减少2.2万人、7.2万人,死亡人数增加5万人,人口出生及自然增长率分别下滑0.18个和0.57个千分点,死亡率上升0.39个千分点。广东出生人口自2017年达151.63万的峰值后,呈逐年回落的态势。
劳动年龄人口占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023年末,广东16-59岁劳动年龄人口8460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的66.5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28个百分点;广东劳动年龄人口占全国劳动年龄人口比重9.78%,比常住人口占比高0.77个百分点。
老年人口抚养比上升 2023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2284万人,占全省人口的17.98%;15-64岁人口9156万人,占72.06%;65岁及以上人口1266万人,占9.96%。全省少年儿童人口抚养比24.95%、老年人口抚养比13.83%、总人口抚养比38.78%;与上年相比,少年儿童人口抚养比与总人口抚养比分别下降0.72个和0.23个百分点,老年人口抚养比上升0.49个百分点。
城镇化水平提升 2023年末,全省城镇常住人口9583万人,比上年增加117.6万人;乡村常住人口3123万人,减少68.4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75.42%,比上年提高0.63个百分点,比同期全国平均水平高9.26个百分点。按经济区域划分的人口城镇化水平为:珠三角地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87.83%、粤东地区61.79%、粤西地区49.25%、粤北地区54.42%。广东人口城镇化水平呈现珠三角城镇化率高位平稳,粤东粤西粤北较快提升的特征。与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相比,珠三角地区人口城镇化率提高0.59个百分点,粤东、粤西、粤北分别提升1.19个、3.1个和2.8个百分点,区域间人口城镇化水平差异逐步缩小。
珠三角核心城市是人口流入的主要目的地 分区域看,2023年珠三角、粤东、粤西和粤北地区常住人口分别为7869.76万人、1647.86万人、1595.54万人、1592.84万人,占全省比重分别为61.94%、12.97%、12.55%、12.54%;与上年相比,珠三角、粤东、粤西地区常住人口分别增加40.33万人、4.44万人、5.96万人,珠三角地区常住人口占全省比重增加0.08%,粤东、粤西地区常住人口占全省比重均减少0.01%,粤北地区常住人口减少1.53万人,占全省比重减少0.06%。珠三角常住人口增量占全省增量的82%,珠三角地区人口聚集效应明显。
2023年,广东省常住人口稳中有增。但受育龄妇女数量减少、生育水平下降、老龄化进程加快等多种因素影响,广东人口自然增长放缓。
(省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