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文件清理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我办对现行规章进行了全面梳理。经研究,拟对广东省人民政府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120号)进行废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相关意见,请于2025年5月26日前,通过邮件、电话等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电子邮箱:dfz_rmc@gd.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废止《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征求意见”字样。
2.联系电话:022-83134626。
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