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彩灯起源于明代,民间称为灯色。据清康熙《南海县志》载:“上元作灯市,剪彩为花,张灯五夜。”佛山灯笼行名称为“通明行”,行业有联:“巧制玲珑凭竹织,通明光亮现花纹”
佛山彩灯先后获“中国彩灯之最”、“中国彩灯之王”等盛誉,并多次收入英国伦敦《世界之最纪录大全》和《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2008年6月,佛山彩灯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吴球作品——鱼鳞灯(曾洁莉 摄)
明清时期,随着佛山商品经济的发展,以巡游形式展示民间彩灯的“提灯会”相当活跃,彩扎灯色从自娱自乐发展为行业生产,并成为佛山城乡内销和出口贸易的重要手工艺品。到了清代,各门类的扎制工艺细分成各自的行业,“扎作行”十分兴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6年建立佛山民间艺术研究社,佛山彩灯工艺得以传承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彩灯技艺有了一展身手的大好机遇,佛山民间艺术研究社承办了多次大型秋色盛会,香港、澳门回归,第七届亚洲艺术节等大型灯展和民族文化活动,也打开了东南亚以及欧美国家的出口渠道。
2004年在香港展出的舞龙童子灯(佛山市非遗中心提供)
佛山彩灯品类丰富,包括大型彩灯与头牌灯、人物故事组灯、彩龙、灯笼等几大类,分别归属扎作、灯笼两大行业。佛山彩灯的内容以喜庆丰收、吉祥纳福为特征,画面欢快热烈,富有岭南特色灯型千姿百态,工艺精致,精巧秀丽,是中国传统彩灯艺术的主要流派之一,也是我国南方彩灯的代表。其扎制工艺在国内处于领先的地位。
林志锋、黄宏宇作品——钟馗接福(曾洁莉 摄)
佛山灯色扎作主要以竹篾、铁线等材料手工扎作成型后,粘贴上各色丝绸布料、花边、彩穗,配衬上佛山特有的“佛山剪纸”图案,或在丝绸上绘画各种图案而成。佛山灯色扎作艺术在传统基础上不断创新发展,款式和品种更丰富多彩,并由原来的室内艺术走向广场艺术,由单个作品走向规模组合,其特点是造工传统而造型新颖,夸张而不离实,玲珑剔透、造工精细,白天色彩艳丽、五彩缤纷,夜间通透明亮金碧辉煌。
杨玉榕作品——通草灯(曾洁莉 摄)
佛山彩灯展演是人民群众民俗文化生活最熟悉、最喜爱的项目之一,成为中外文化交流、沟通海内外华人,以及台湾海峡两岸同胞民族情谊的桥梁,在国内外都有着重要的地位和影响具有极高的社会、文化和经济价值。
制作单位
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佛山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佛山市禅城区地方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