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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23年底,广东省有省检察院1个,地级以上市检察院21个,省检察院派出分院1个,基层检察院137个。2023年,省检察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走在全国前列”总目标统领广东检察各项工作,全年办理各类案件38.51万件,比上年上升25.3%,约占全国检察机关办案总量的9%。其中,38件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
(省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