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省实施“民生十大工程”,办好省十件民生实事,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省各级财政投入778亿元(其中省级投入308亿元),在职业技能提升、“一老一小”保障、安居工程建设、农村环境整治、食品药品安全、消费权益保护、灾害隐患治理、困难群众救助、惠企利民服务等方面很好地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强。
深入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 全省全年开展“粤菜师傅”培训4.69万人次,完成年度任务的117.3%。技工院校招生22.5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18.4%。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79.1万人次,完成年度任务的158.2%。全省累计开展“南粤家政”培训35.5万人次,完成年度任务的221.9%。
优化生育支持政策 全省分别为适龄妇女提供免费宫颈癌筛查、乳腺癌筛查各53万人(次),均完成年度任务的106%。为106万名孕妇提供地中海贫血、唐氏综合征、严重致死致残结构畸形的免费产前筛查,完成年度任务的165.6%。新增学前教育公办学位6万个以上,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4.4%(含政府购买学位),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88.2%,实现学前教育“5083”普惠任务(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0%以上,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83%以上),普惠资源持续巩固。各市均建立学前教育生均拨款制度,落实学前教育生均拨款不低于每生每年500元。设立21个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试点建设“城乡学前教育一体化管理资源中心”,推动资源中心开展体制机制建设、功能场地改善等各项工作。
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全省新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27.1万套(间),完成年度任务的123.2%。为全省城镇住房保障家庭5.9万户发放租赁补贴,完成年度任务的196.7%。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000个,完成年度任务的181.8%。
大力推动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全省医养结合机构共计540家,65岁及以上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率达49.9%。各地举办老年健康宣传教育活动超过3万场次,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健康教育处方815万人次,创建省、市两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1715家,设有志愿者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633家,推动全省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66%。有53个县区80个社区(村居)心理关爱项目点(其中2023年新增64个),面向65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心理健康问卷调查、评估和健康科普宣传等工作,累计完成心理问卷1.92万份,并对864名高危人群开展随访及推介转诊。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3.04万户,完成年度任务的138.2%。
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全省新建和改造提升农村公路4110千米,改造农村公路危旧桥梁248座(含3座渡改桥),建成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019千米,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106.3%、100%和101.9%。新增完成1000个以上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
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测力度 全省累计完成320家次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现场检查,实现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质量安全全覆盖评价,累计完成9047批次抽样检验,完成率100%。2142家农贸市场快检食用农产品916.4万批次,完成率114.6%,发现问题产品13万批次,全部依法核查处置。开展食品抽检90.2万批次,完成率128.9%,发现不合格食品1.79万批次,全部依法核查处置。药品抽样检验1.6万批次,其中不合格160批次,不合格药品全部依法核查处置,扣除打击非法产品专项整治中检出的不合格药品105批次,药品质量总体合格率99.7% 。同时,对省内生产的国家集中招标采购中标品种实施动态抽检,抽检覆盖率100%,共抽样160批次,全部合格。广东省连续4年在全国药品安全监管考核中获得A级。
开展“放心消费粤行动” 全省新增“放心消费承诺单位”2.63万家,完成年度任务的329%;新增“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6513家,完成年度任务的217.1%。提升12315平台服务效能,提高消费者举报投诉处理效率,全年全省受理投诉举报340.5万件,投诉按时办结率99.9%,举报按时核查率99.9%,均在年度目标(95%)以上。
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地质灾害隐患治理 全省全面完成12座大中型、826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主体工程建设,提前2年完成现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完成20处大型及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主体工程建设;完成30个重点镇的1:1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的野外调查、报告编制和成果验收。
提高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基本生活和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水平 全省各市均按照新标准发放低保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助。至年底,全省城乡低保对象为52.3万户、125.4万人,月人均低保标准分别为983元、797元,月人均补差水平分别为827元、480元;城乡特困人员22万人,月人均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分别为1614元、1317元。各市均按不低于省定最低养育标准出台2023年集中供养孤儿、散居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最低养育标准文件,按时足额发放补贴。至年底,全省有集中供养孤儿5157人、社会散居孤儿5317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1585人享受基本生活补贴。各市均按照最新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至年底,全省月享受补贴待遇达到160.9万人次(其中生活补贴42.3万人次、护理补贴118.6万人次)。
提高惠企利民服务便捷度 全省持续升级强化市场主体诉求响应服务,打造110类诉求智能化分办场景,较去年同期实现诉求分办平均提速40.3%。市场主体诉求响应平台办理满意率99.1%。深化“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在基层应用,全面梳理上线高频事项,全年上线户政、交管、社保、医保、公积金、就医挂号和适老助残等高频服务事项263个,完成年度任务的131.5%。“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全年累计服务50.8万人(次),日均通话量1391个,解答高危咨询1412个,线下处置个案1737个,满意度99.1%。
(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