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省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广泛深入调研基础上,精心制定机构改革方案并报中央审批,拟定市县机构改革组织实施意见和市县改革方案模版、口径,成立办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和5个专项组,印发实施省级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全省机构改革工作会议、全省机构改革工作动员部署会、省级机构改革推进座谈会、全省机构改革暨机构编制纪律培训班,推动大力优化调整科技管理、社会工作、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三农”、老龄、人大等重点领域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不断健全与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相适应的机构职能体系。坚持因地制宜推进相关改革,稳步开展精简和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工作,研究制订省级议事协调机构优化调整方案,修订完善省级议事协调机构规范管理制度文件,提升议事协调机构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数字化水平。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职责、整合队伍、减少层级、推动力量下沉,不断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推动广东省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省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