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推动出台《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成为全国首批出台革命遗址保护条例的省份。将革命遗址保护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规划“南昌起义部队南下广东”“中央红色交通线”“东江抗战路”遗址群保护利用,梳理出一系列红色文物和文化资源,分级分类开展保护工程。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资金对近现代文物、革命文物修缮工程进行补助,对粤东粤西粤北市、县级革命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设有保护范围、有标志说明、有记录档案、有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提供保障;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虎门炮台、黄埔军校旧址等一批文物保护单位得到修缮,完成80处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和活化利用的省民生实事清单;编制中共广东区执行委员会旧址、海丰红宫红场旧址、邓发故居旧址等一批遗址修缮方案。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东段)建设,对重要文物点加快划定保护范围,提升保护层级,实施修缮维护,创新展示方式。推进鸦片战争海防遗址公园项目建设,扩大项目储备,开展重点修缮工程和数字化展示工程。开展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的排查、核定。对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内的文物保护单位开展安全状况评估,建设广东革命文物安全评估采集系统,对革命文物现状调查进行数据处理分析。广东省博物馆革命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项目通过验收,探索革命文物的数字化保护利用路径。
(省文化和旅游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