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省推进省十件民生实事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省各级财政共投入806亿元,其中省级投入255亿元,在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困难群众救助、农村人居环境、生态文明建设、文化体育生活、生产生活安全、城市安居保障、“数字政府”建设等方面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强。
一、提供优质基础教育,努力让学生“上好学”
研究制定《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市属公办高职院校办学体制调整实施方案》,印发广东石油化工学院、韶关学院、惠州学院、嘉应学院、肇庆学院等5所学校机构职能编制规定,将省市共建高校办学体制调整为省属,由省级财政予以保障,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市县集中财力加大基础教育投入。全省各地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新增公办学位62.83万个,完成年度任务的125.7%。珠三角和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结对双方互派教师、校长和教研员支教跟岗3376人(支教1779人、跟岗1597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25%。省、市、县三级组织28.96万名中小学教师开展免费培训(轮训),完成年度任务的171.4%。全省义务教育学校除寄宿制学校和农村小学教学点外的8910所义务教育学校100%提供课后服务,课后服务结束时间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参加学生758万余名,参与率72.1%,实现“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全省各县区全部落实相关经费保障机制。组织签订《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书》,开展校园护园行动,加大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力度,部署开展巩固提升中小学幼儿园“4个100%”(校园封闭化管理达标率、专职保安员配备率、一键式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配备达标率、“护学岗”设置率均达到100%)安全防范建设专项行动,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
二、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水平,增强服务可及性
全省各地按要求稳步提高低保、特困、孤儿(包括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残疾人补贴保障水平:城乡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水平分别从每月631元、286元提高到653元、300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1883元提高到1949元,分散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从每人每月1227元提高到1313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181元、243元提高到188元、252元。出台《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开展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全年认定低保边缘家庭35832户105182人,支出型困难家庭284户1182人,有序推进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与民政救助政策衔接,确保政策覆盖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全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达1631个、村(居)社会工作服务点9218个,社工达2.8万人,累计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93万户155万人建立服务档案,协助249万人次享受应有的福利政策,开展个案服务4.6万次,发展社区志愿者超过84万人,培育社区社会组织2536个,链接社会慈善资源折合1.6亿元,协同解决社区事务2万多项,组织社区活动4.8万场,如期实现“全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的目标任务。各地着力为困难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法律援助服务,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办理法律援助事项6.6万件,完成年度任务的110%,办理群众通过市域通办机制申请的法律援助案件847件。
三、深入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全省全年开展“粤菜师傅”培训7.6万人次、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98.1万人次、“南粤家政”培训32.5万人次,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200%、245.3%、203.1%。全省技工院校招生22.1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11.6%。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全省全年组织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90.99万人次,新增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73.53万人次,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坚持就业优先政策,打好“降、缓、返、扩、补、促”纾困稳岗组合拳,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加大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力度,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加强失业风险防控,着力兜牢民生底线。全省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32.06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47.27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0.51万人,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120.1%、118.2%、131.4%。
四、强化疾病预防和就医保障,提升卫生健康水平
全省各地按照统一部署,按照知情自愿原则,开展适龄女生HPV疫苗免费接种工作,为全省具有广东省学籍新进入初中一年级、14周岁以下未接种过HPV疫苗的女生完成疫苗首针接种65万余人,确保项目范围人群愿接尽接,同时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全省各市按照《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要求,全部出台当地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文件并落地实施,通过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提升参保人门诊统筹待遇保障水平。订单定向招录2412名(本科1133名,专科1279名)户籍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的医学生,补助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完成年度任务的120.6%。
五、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全省新增完成村内干路硬底化建设11033.39千米,除纳入搬迁、撤并、社区和城区建设规划的村庄,以及远离村庄的散居户和常年无人居住户的村外,全省纳入乡村振兴规划建设的自然村内干路路面全面实现硬底化。全省各地新增完成550家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全省所有圩镇(1123个)全部达到“宜居圩镇”标准,其中348个圩镇达到“示范圩镇”标准。全省新增完成整治30个以上面积较大的农村黑臭水体,新增1034个农村污水治理示范村,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51%。全省新增完成存量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边坡整治2.88万户,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累计完成6.64万户存量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组织发动2万余名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2022年广东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招募录用4000名志愿者到欠发达地区基层一线从事乡村振兴志愿服务。
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守住绿水青山
全省全年新增建成碧道2273千米,完成年度任务的126.3%,全省碧道累计5212千米。印发万里碧道公众文明公约,启动《碧道工程规划设计导则》地方标准制定工作,倡导推行志愿者助管碧道模式。全省全年实现高质量水源林造林6.8万公顷,其中造林4万公顷、封山育林2.8万公顷,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全省矿山石场治理复绿工程竣工验收总面积达384公顷,完成年度任务的192%。深圳、韶关、湛江、云浮等市任务完成率超过200%。在广州、佛山、珠海、惠州、东莞、梅州、清远等地举办“送法规、送技术”服务企业专题宣讲活动12场,为1.2万余家企业提供环保政策法规服务。确定16家单位为2022年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基地示范单位。
七、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丰富群众文化体育生活
全省新增115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支持41个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开展保护传承传播工作,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115%、136.7%。安排中央和省有关经费对85处红色革命遗址开展保护和活化利用,完成年度任务的106.3%。核定公布第十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新增132处、与现有保护单位合并3处,审批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修缮方案42处。联合香港、澳门方面举办首届大湾区文物建筑高峰论坛,印发《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标志牌制作要求和挂牌指引手册(试行)》,对104片历史文化街区规范设置标志牌,对10处历史建筑开展修缮。开展全省古树名木资源调查及挂牌工作,调查新发现古树(疑似古树)6077株,全省古树名木挂牌8.3万株。建成古树名木抢救复壮示范点23个,复壮古树名木24株。完成一级古树名木视频监控和保护项目建设,监控保护一级古树名木828株。全年利用中央资金2882万元支持168个(较上年增加78个)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组织175个符合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工作要求的公共体育场馆申报2023年中央资金补助,实现逐年递增,基本完成增加全省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数量的总体目标。开展重点群众文化品牌活动云上直录播62场,完成年度任务的124%,丰富公共文化服务线上资源。组织到全省县(市、区)级博物馆和基层社区开展优秀展览巡展361场,完成年度任务的181%,其中实物展68场、图片展293场,使基层及偏远地区群众看到不同类型、不同形式和不同文化内容的展览。
八、加强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交通安全和自然灾害风险监控,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安全
全省开展食品抽检85.25万批次,完成年度任务的131.2%,发现不合格食品1.76万批次,全部依法处置。组织2165家农贸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快检929.68万批次,完成年度任务的116.2%,发现问题农产品10.25万批次171.18吨,全部依法处置。全省开展药品监督抽样1.55万批次,其中合格1.54万批次,合格率99.3%,不合格113批次,全部依法处置。省内生产的国家集中招采中标品种抽检覆盖率100%,抽检152批次,涉及56家企业103个品种,全部合格。2019—2022年,广东省药品监督抽检合格率持续保持在99%以上,2022年,在国家组织开展的药品监督抽检工作考核中,广东省各项指标均为满分,排名全国第一。加强道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全年新增建设超限车辆电子抓拍监控设施点87个、车道398条,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120.8%、174.6%;新建治超卸货站场153个,完成年度任务的131.9%。全面完成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信息普查、数据汇交和综合性审核工作,获取逾2900万栋房屋建筑、5.3万处公共服务设施、8600多家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重点企业、24万多千米公路道路(市政道路2.2万千米,高速公路、国省道、农村公路22万千米)、5.6万余座桥梁(市政桥梁6600多座、公路桥梁5万余座)、5.3万千米供水管线、800多个主要港口和地区性重要港口码头泊位、1.7万宗水利工程、1400千米三级及以上内河航道等重要承灾体信息,形成统一、规范、标准的普查调查数据成果集,为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开工建设400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成314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主体工程建设。
九、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城市安居保障水平
全省新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31.45万套(间),完成年度任务的125.8%。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2+N”政策机制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全年新增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000个,完成年度任务的200%。印发《广东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4年)》,对全省城镇燃气企业、基础设施、运行情况、安全隐患等进行摸底排查,排查台账建档率100%,累计排查发现隐患10.74万个,基本全部完成整治。全年组织开展燃气安全检查1.17万次,开展执法检查3.8万次,查处“黑气点”3976个。全省43.95万家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中,99.95%安装燃气报警装置。
链 接
“1+2+N”政策机制体系
“1”是一本实施方案,印发《广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计划(2021—2025年)》,明确“十四五”时期广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目标任务,形成滚动实施机制。“2”是两项技术文件,出台广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引和技术导则,对改造工作提出全流程规范化指引,加强技术指导。“N”是N 项专项政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先后会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东电信、广东移动等单位出台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政策文件,明确土地、规划、项目审批、财政、金融、专营单位等支持政策。
十、深化“数字政府”建设,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165项涉及群众就医、求学、养老、户籍业务等高频事项实现“跨省通办、省内通办”,56项高频政务服务在港澳地区实现“跨境通办”。广东政务服务网累计上线1.42万项“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新增7400余项,其中可网办事项1.34万项,涵盖出生、就业、住房、婚姻、车辆、异地就医、企业开办等高频服务。“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累计投放安装2.16万台,实现全省行政村和镇街全覆盖,新增上线225个服务事项,累计业务办理量5126万笔,服务群众超1659万人。“粤省事”“粤商通”等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开展适老化、适残化改造。各地政务服务中心按照适老化、适残化要求,基本完成无障碍设施改造,并结合实际推出便捷预约、便利通行、帮办代办、上门办、延时办等适老适残服务。
(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