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省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为92.6%,较“十四五”期初提升5.3个百分点,劣V类断面全面清零。
饮用水源 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对88个在用集中式供水饮用水水源水质开展监测,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及《地下水质量标准》评价,水源达标率为100%,同比持平;汕头、韶关、河源、惠州、汕尾、潮州、云浮等7市水质全优。全省59个县(县级市)及2个经济技术开发区对县级行政单位所在镇的79个集中式供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开展监测,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评价,水源达标率为100%,同比持平。全省县级饮用水水源水质以Ⅱ类为主,水质总体优良。全省19个城市(深圳市、珠海市无农村饮用水源)对621个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开展监测,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及《地下水质量标准》评价,水源达标率为94.8%,比上年提升0.5个百分点。
湖泊水库 3个省控湖泊中,湛江湖光岩湖水质为Ⅱ类,营养状态为中营养;惠州西湖为Ⅲ类,营养状态为轻度富营养;肇庆星湖水质为Ⅳ类,营养状态为轻度富营养。3个湖泊均是景观用水,均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目标。35个省控水库除飞来峡水库以外水质良好(29个水库为饮用水水源)。8个大型水库中,新丰江水库和白盆珠水库水质为Ⅰ类,枫树坝水库、流溪河水库、杨寮水库和高州水库水质为Ⅱ类,水质均优;鹤地水库水质为Ⅲ类,水质良好;飞来峡水库水质为Ⅳ类。其他27个中小型水库水质均在Ⅰ~Ⅲ类之间,水质优良。全省水库营养程度整体较轻,呈贫营养状态7个,占18.4%,中营养28个,占73.7%,轻度富营养3个,占7.9%。
国考地表水 按2023年生态环境部核定考核结果,149个国考地表水断面考核评价水质优良率(Ⅰ~Ⅲ类)为92.6%(138个),Ⅳ类、Ⅴ类分别占5.4%(8个)、2.0%(3个),无劣Ⅴ类断面,总体水质状况优,达到国家考核目标(优良率89.2%、劣Ⅴ类比例0.7%)。与上年国家核定考核结果相比,149个断面水质优良率持平,Ⅳ类比例下降0.7个百分点(1个),Ⅴ类比例上升0.6个百分点(1个),劣Ⅴ类比例持平。
省考地表水 按2023年考核结果统计,270个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为91.8%,Ⅳ类、Ⅴ类分别占7.1%、1.1%,无劣Ⅴ类断面,总体水质状况优。与上年相比,水质优良率下降0.4个百分点,Ⅳ类比例上升0.8个百分点,Ⅴ类比例下降0.4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持平。珠三角河网区79个断面,总体水质状况优;水质类别为Ⅰ~Ⅲ类的断面占92.4%,比上年上升1.3个百分点,Ⅳ类占7.6%,下降1.3个百分点,无Ⅴ类和劣Ⅴ类断面,与上年均持平。北江流域50个断面,总体水质状况优;水质类别为Ⅰ~Ⅲ类的断面占96%,与上年持平,Ⅳ类占4%,上升2个百分点,无Ⅴ类断面,下降2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与上年持平。东江流域30个断面,总体水质状况优;水质类别为Ⅰ~Ⅲ类的断面占93.3%,Ⅳ类占6.7%,无Ⅴ类、劣Ⅴ类断面,与上年均持平。西江流域20个断面,总体水质状况优;水质类别为Ⅰ~Ⅲ类的断面占95%,下降5个百分点,Ⅳ类断面占5%,上升5个百分点,无Ⅴ类、劣Ⅴ类断面,同比均持平。韩江流域23个断面,总体水质状况优,水质类别为Ⅰ~Ⅲ类的断面占100%,与上年持平。粤东诸河32个断面,总体水质状况良好;水质类别为Ⅰ~Ⅲ类的断面占81.2%,与上年持平,Ⅳ类占9.4%,下降3.1个百分点,Ⅴ类占9.4%,上升3.2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与上年持平。粤西诸河36个断面,总体水质状况良好;水质类别为Ⅰ~Ⅲ类的断面占85.3%,下降2.9个百分点,Ⅳ类占14.7%,上升5.9个百分点,无Ⅴ类断面,下降2.9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与上年持平。
国控入海河流 全省36个国控河流入海断面水质优良率为91.7%(33个),IV类占8.3%(3个),无V类和劣V类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7.2%(35个)。与上年相比,2023年36个断面总体水质状况保持优,优良率、IV类、V类、劣V类断面比例不变。从水质类别变化看,茂名市寨头河出海口由Ⅲ类下降至Ⅳ类,汕头市东里桥闸由Ⅱ类下降至Ⅲ类,水质变差;深圳河口由IV类提升至III类,湛江市黄坡、揭阳市隆溪大道桥、汕尾市乌坎、广州市虎门大桥由Ⅲ类提升至Ⅱ类,水质好转;其他断面水质类别保持不变。
省界河流 广东省主要入境河流的西江桂粤省界断面封开城上、东江寻乌水赣粤省界断面兴宁电站、定南水赣粤省界断面庙咀里、贺江桂粤省界断面白沙街、武江湘粤省界断面三溪桥均为Ⅱ类水质,水质优;九洲江桂粤省界断面山角和汀江闽粤省界断面青溪为Ⅲ类水质,水质良好。与上年相比,封开城上水质由Ⅰ类下降为Ⅱ类,山角水质由Ⅱ类下降为Ⅲ类,其他省界断面水质无明显变化。
(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