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省加快推进建筑垃圾管理立法进程,《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于2022年11月经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省级建筑垃圾管理地方性法规。至年底,全省有建筑垃圾消纳场37个,消纳能力1.06亿立方米,有资源化利用项目168个,总处理能力1.14亿立方米/年。加快广东省建筑垃圾跨区域平衡处置协作监管平台建设,推进建筑垃圾跨区域处置工作。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