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9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以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为原则,为全省统筹推进知识产权的各项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
《条例》围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点难点,构建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针对维权环节,《条例》明确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布局,支持优势产业集聚区申报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要强化大湾区知识产权合作机制建设,推动粤港澳知识产权保护协作、纠纷解决、信息共享、学术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交流合作。针对广东省老字号企业较多,对老字号商事主体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作出规定。同时,《条例》明确探索开展新领域新业态,以及传统文化、传统知识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规定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智能化水平等。
(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