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塘村,位于仁化县石塘镇西北部,距镇政府约0.3千米。据1932年《仁化县志》卷六《列传·民族》记载:“李可求,石塘李氏始迁祖,南宋时由江西樟树镇迁广东仁化,卜居石塘。时挖地制砖造屋,寝成池塘二百余口。塘尽石底故名。越元明,子孙繁衍,烟火达千余家,为仁阳村之首。”明代该村属仁化县石塘都。民国时期先后属仁化县董塘区、第三区、董塘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该村先后属仁化县第二区石烟乡、董塘乡、丹霞公社、董塘公社、石塘公社,1983年属石塘区,1986年后属石塘镇。
石塘村村貌
该村有工农水库、胡椒冲水库。1949年前,石塘村村民以种植水稻为主,另有酿酒作坊。1949年后,该村除种植水稻外,初步形成酿酒、煤炭、石灰等产业。改革开放以来,水稻、花生等农作物种植与煤矿开采并存。2005年后,水稻、花生、马蹄、甜竹笋等种植面积不断扩大。2012年以来,贡柑种植迅速发展,种植面积达1万亩。
据统计,2015年石塘村有户籍人口3750人,实际在村人口3310人。非户籍外来人口115人。村民为汉族,使用客家方言石塘话。
村内交通较便利,文体设施齐全。20世纪90年代,全村村道实现水泥硬底化。2015年,村内有新华石塘希望小学、镇中心幼儿园。有双峰寨农民健身广场、蝴蝶园广场、双峰寨村民活动中心、农家书屋、电子阅览室等文体设施,农家书屋藏书约1000册。此外,还有石塘堆花米酒展览馆、福临门民居、“月姐歌”表演场馆等。
石塘村传统民居 石塘双峰寨
石塘村古建筑群保存完好。村内明清古建筑现存133座,多为徽派建筑。其中:贻德堂,建于清咸丰年间,塑二十四孝图、二十四孝字。“五福临门”,占地面积约120平方米,天井、藻井、照壁保存完好。村内现存宗祠9座。
石塘寨,又名双峰寨。始建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竣工于清宣统二年(1910年),由李自胜筹金三万,前后历时12年建成。该寨用石灰石及青砖砌成,南北长73米,东西宽70米,包括一个主楼和四个炮楼,建筑面积4664平方米,占地面积9486.6平方米(包括护城河)。各楼间有围墙相连,围墙高9米,厚1.3米。四个炮楼均为四层,高13米。主楼五层,高15.3米。围墙四面均建有瓦面盖顶,宽1.2米,下层称为半层,宽3.15米,走廊及五个炮楼共有炮眼55个。寨堡另设一正门,门楣上方书“双峰保障”四字。原有吊桥通入寨内。寨外四周均设护城壕,壕宽13.7米,水深约2米。1928年3月12日,仁化县第八独立团第四营在李载基指挥下,退守石塘寨,遭到国民党第八路军第七师吕焕炎、叶大森部3个团的长期围攻。国民党军多次用大炮轰击都不能破城,又使用挖墙断水、火烧寨墙、“铁乌龟”掩护进寨的方法破寨,都未能成功。寨内军民坚守达八个月之久。最后,守寨军民在深夜组织三路突围,但只有一路突围成功。突围村民上澌溪山打游击,石塘寨遂被攻破。是役毙敌100多人,守寨军民牺牲400多人。同年11月底,在中共广东省委第二次扩大会议通过的《纪念死难诸先烈》一文中,称仁化起义是“广东农民暴动中最伟大的战斗”。
石塘月姐歌
石塘民俗月姐歌,形成于唐代。歌词基本涵盖了农事季节歌、叙事歌、情歌等关于时令节气、耕耘织造、人世冷暖、柴米油盐、人生百态等方面的内容,或借古喻今,或托物寓情,或直抒胸怀,或暗吐心声。现已列入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传承人为谭彩霞。
石塘堆花酒历史悠久,已有300多年历史,是传统手工技艺。酿造出来的米酒倒在杯中会起一颗颗的酒花,串在一起犹如一串珍珠链子,顾名“堆花酒”。光绪年间,仅石塘双峰村就有酒庄80多间,卖酒的小店30多家。“堆花酒”需用石塘地下水酿制,酿出来的酒色清、气香、味醇。2012年被列入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石塘村传承良好家风祖训。石塘村远绪堂《李氏族谱》记载《家训十一则》,为“孝父母,和兄弟,睦宗族,重祭祀,修坟茔,务农业,重敬贤,慎婚配,禁洋烟,禁非为,正人伦。”
石塘村自明清以来,以科名显者,代不乏人。民国《仁化县志》人物列传的李氏人物中有举人1人、副榜1人、贡生13人。主要人物有:李章猷,明代都察院都事。李公达,明代韶州府学训导。李仲生,画家,为台湾抽象画派先驱。
石塘村古巷
2016年7月10日,由广东省体育局主办,省委农办、省住建厅、省文化厅、省旅游局、省地方志办等单位支持的“2016南粤古驿道定向大赛”首站在石塘村开幕。
石塘村于2010年7月被评为中国历史文化名村。2012年被评为广东省十大最具特色古村落,同年被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2014年2月,被评为广东名村。2016年2月,被评定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同年,月姐歌获中国第二届客家文化节开幕式暨客家文艺精品汇演银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