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粤港澳方志集成开发利用,创新展示形式,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以史志典籍为依据,深入挖掘方志资源与岭南文化沉淀,拍摄制作“方志典籍故事”等系列方志影像微视频,讲述方志典籍故事,展示广东历史、文化、地理、物产、风俗、经济等方面特色文化,宣传广东地情。为加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和推广力度,省地方志办计划结集制播的方志影像微视频,出版“图文+视频二维码”的融媒书及以U盘为载体的音像电子制品,以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文化需求。拟采购本服务项目,现向各服务提供商征询报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粤港澳方志集成开发利用影像成果出版服务
二、项目预算
不超过14.3万元。
三、项目需求
详见附件。
四、参与采购单位条件
(一)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具有出版的相关资质和相关项目经验。
1.具备国家认可的图书、或音像制品、或电子出版物出版资质;
2.具有相关地方文化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出版项目经验;
3.具有图书、音像出版专业技术人员;
4.具有良好的出版实力,出版机构或出版物曾获得省级以上相关奖项荣誉。
五、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13日至12月19日。
六、报名提交材料
(一)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图书、或音像制品、或电子出版物出版资质相关材料;
(二)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出版、进度控制、质量保证等方案和措施);
(三)地方文化图书、音像出版类项目业绩(以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具有中国标准书号的图书封面及CIP版本数据页作为同类业绩证明材料);
(四)拟派参与本项目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相关材料(提供人员资质信息截图等相关佐证材料);
(五)获得相关奖项荣誉的证明材料;
(六)项目报价表。
以上报名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内以快递方式邮寄给采购人。所有资料概不退还,采购人对本次采购保留最终解释权。请报名时提供项目联系人电话。
七、评审标准
评审总分100分,评分主要依据及分值:
(1)项目实施方案(含出版、进度控制、质量保证等方案和措施)(40分);
(2)地方文化图书、音像出版类项目业绩情况(25分);
(3)参与本项目人员资质情况(15分);
(4)获得相关奖项荣誉情况(10);
(5)价格评分(10分)。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83132897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大院10号楼9楼
投诉电话:020-83134509
投诉邮箱:dfz_qgl@gd.gov.cn
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