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车辆
1.租车公司提供租赁车辆( 5座轿车、7座商务车、9-14座小巴、16座中巴、19-22座中巴、33-37座大巴、47座大巴、53座大巴等)
2.租车公司保证提供的车辆符合国家车辆技术标准要求。
3.车辆已安装GPS管理信息系统。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标准
1.租赁用车使用时间:1年,自2022年2月7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租用标准:
(1)提供的车辆符合国家车辆技术准要求,车辆有定位系统。
(2)车辆已购买交强险,商业险至少150万元,承运人险大型至少40万元/座,小型车至少20万元/座,划痕险至少2000元,不计免赔等保险。
(3)车辆配备雨伞、纸巾、充气枕、充电线、急救药箱、矿泉水。
(4)租金标准(不超过表内价格)
(5)车费包含车辆租金,油费,司机服务费,保险费。
(6)车费不含使用中产生的路桥费,停车费(5-7座车型包含路桥费,停车费)超里程费,夜间服务费。
(7)“市内”:指广州市行政区域及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
(8)“市外”:指市内以外的区域。
(9)国家规定节,假日服务价格不变。
(10)支持7x24小时不间断服务。
(11)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申报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有意参与公司请按以下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一)资格条件
1.在广州市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在广州市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广州市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5.具有车龄6年以内、车容车貌新颖整洁、技术性能良好的自有车辆20辆以上,所提供使用的车况和运营资质须符合国家的检验标准,提供承诺及20辆以上公司自有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和车辆保险证复印件(车辆需为粤A牌照)。
6.具有5年以上驾龄,年龄50岁以下的身体健康且无犯罪记录的专业驾驶员10人以上,提供承诺及身份证、驾驶证、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8.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服务方案,包括且不限于服务保障、安全保障、应急保障等内容。
9.其他可以佐证供应商具备的专业水平、资质、承接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经验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上述申报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其中报价表需单独盖章及签署,一式两份并密封提交。
四、遴选程序
(一)由办采购小组,按照评审结果分别择优确定8种车型的汽车租赁服务供应商。
(二)评审结果在广东省情网公示3日。
(三)公示无异议后,我办与确定的汽车租赁服务合同,未中标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符合资格的公司应当在2022年1月21日至25日期间将有关材料于工作时间内报送我办,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资格。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18925035848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10号楼902室
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