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和规范全省方志馆建设,2021年10月,我办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并实施《广东省方志馆建设办法(试行)》。2023年3月,修订为《广东省各级方志馆建设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2025年1月1日,修订后的《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在全国率先以地方立法形式,明确地方志工作机构按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方志馆为公共文化设施。为落实《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结合新的政策要求和工作实际,2025年3月25日,我办对《办法》再次修订,并印发全省地方志工作机构实施。
明确建设定位做好统筹建设
修订后的《办法》继续坚持各级方志馆为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的基本定位,对其功能设置、建设方向、建设主体、规划设计、管理维护等做了明确规范。
一是强调方志馆的地情服务功能。方志馆首先是地情资源汇聚和展示的文化场馆,因此将各级方志馆的功能设置定位为宣传和展览展示国情、地情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并规定其需要具有收藏保护、展览展示、编纂研究、专业咨询、信息服务、文化交流等功能。
二是明确各级方志馆建设主体。《办法》依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中有关方志馆建设的条款,明确建设主体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对地级以上市和县(市)、设区的市有不同的建设要求,并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建立方志馆。
三是规范各级方志馆建设。《办法》对各级方志馆的建设布局、建筑面积、建设方式、内部功能区划分、建设标准、展览内容等进行了规范,这为各级方志馆建设提供了具体依据,确保建成之后的场馆能够有与其定位相匹配的公共服务承载能力。
规范管理促进高质量发展
为确保各级方志场馆规范运行,《办法》对规范方志馆管理提出了制度建设要求和操作规范要求,为其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中获得自身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保障。
一是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办法》要求方志馆建立健全各类内部管理、对外服务体制机制,建立服务公示制度,健全服务规范;建立反映公众文化需求的征询反馈制度和有公众参与的服务评价制度等。
二是做好设施设备管理。《办法》要求对场馆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三是规范馆藏和展览管理。《办法》要求方志馆加强馆藏资源管理,建立馆藏征集、鉴定、整理、收藏、保护体系,完善征集、捐赠程序,建立征集、捐赠台账,签订实物征集、捐赠确认书;做好展陈管理,常态化开展展品收集、整理、更新、维护等工作。
四是加强服务力量管理。《办法》要求方志馆应当配置与其功能、规模等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培养方志馆管理人才和地情研究人才,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参与方志馆服务等,为服务队伍建设与管理提供了方向和依据。
多元参与建设提升服务内容品质
政府是公共文化服务的主要保障者,但随着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推进,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已成为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品质的重要举措。目前社会力量参与方志文化服务已有一定实践经验,《办法》专门设置了社会力量参与方志馆建设的渠道。
一是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办法》有“鼓励通过多元化渠道筹集资金建设方志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方志馆建设”的条款。这为社会力量参与方志馆建设提供了依据,也为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推进公共文化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置改革等提供了具体案例。
二是捐赠文献等资料。《办法》鼓励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向方志馆捐赠文献、音像资料、实物,并对捐赠程序、赠品管理和使用等进行了明确的规范。
三是提供志愿服务。在管理服务层面,同样有吸纳社会力量参与的规定。在人才队伍建设相关条款中,有“鼓励和支持建设方志馆志愿者队伍”,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方志馆服务等指导性规范。这些支持民间文化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加强文化志愿服务的条款,与《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有关规定一脉相承。这顺应了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化的新趋势,也有利于发挥不同供给主体的专长优势,有利于调动各方力量共同为公共文化事业持续发展提供内生动力。
引入数字技术创新建设模式
数字赋能公共文化服务是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共建共享、扩大优质文化资源服务覆盖面的重要途径。此前,各地方志馆和部分方志文化场馆开展了数字化建设和服务探索,如广州、深圳、东莞、中山等地方志馆推出数字方志馆、3D展厅等,实现“线下参观”和“网上观展”有机结合,部分方志馆提供数字化志书年鉴,方便查阅等。
《办法》要求各地主动将数字方志馆融入数字政府建设,在方志馆服务中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传播技术,“推动形成场馆服务、流动服务和数字服务相结合的方志馆公共文化设施网络”。这是方志馆建设积极参与构建全省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的重要举措,也是方志馆顺应数字化浪潮,创新服务形式内容,不断创新发展的建设方向。
今后,我办将继续推动有条件的方志馆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建设模式,拓展历史文化展示传播渠道,探索优秀传统文化的创新表达,通过虚拟现实技术,再现历史场景,将民俗、非遗、典籍等优秀历史文化元素从静态展示转向动态呈现。通过拓展数字文化服务,提供更多方志文化服务获取渠道,丰富群众的方志文化体验,深化群众对历史文化的认识、理解与认同。
创新案例报送机制促进扩面提质
修订后的《办法》对全省方志馆建设案例报送机制进行了创新,规定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对具备一定条件的方志馆,可以向省地方志办报送建设案例。这些条件主要包括基础设施、馆藏内容和特色、服务及效果等。
近年来,各地结合本地地情开展方志馆建设,积累了不少好的做法与经验,在提升方志馆服务能力、美誉度和吸引力、影响力,吸纳社会力量参与方志文化场馆建设工作等方面有不少值得借鉴的经验。通过各地报送建设案例这一做法,可以为全省方志馆建设提供成功个案,推动各地结合实际探索不同的方志馆建设类型、模式,有利于扩大方志馆建设覆盖面,提升建设质量,推动不断完善全省方志场馆建设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方志文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