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省政协的正确指导下,我办认真贯彻落实提案办理工作的有关精神和规定,本着对政协委员、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提案办理工作,把认真解决委员提出的建议作为提升地方志工作水平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查督办,全面完成了提案办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我办承办政协提案2件(主办0件、会办2件)。截至5月,均在规定时间内做出书面答复,答复率100%,同时及时上网回复相关办理情况,全面完成提案办理工作。政协委员提案主要涉及乡村振兴文化先行、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对华侨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等方面,紧贴我办志书年鉴地方史编纂、全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等重点工作,体现了政协委员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和地方志工作的高度关注,具有很强的时代性和针对性,为我省地方志事业发展提出了一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有效推动提案办理工作,保证办理质量,我办建立主要领导负责监督、业务处负责落实、人事秘书处负责协调的机制,确保提案办理工作落实到处,责任到人。收到《关于办理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案的通知》(粤协办函〔2022〕13号)后,我办立即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制度(试行)》要求,由人事秘书处登录省政协提案动态管理系统统一签收、核对、登记,并初步提出承办处(社、馆),逐级报分管办领导、办主要领导审定后部署落实。
(二)完善制度,规范程序。为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质量,收到会办件后,我办立即按规范程序进行办理。提案工作布置落实后,人事秘书处认真做好提案办理台账工作,对提案办理的要求、格式、承办人、办结时限以及操作流程进行明确,并在办理过程中,多次跟踪催办,抓好督办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限内答复。业务处(社、馆)负责答复意见初稿的草拟,人事秘书处按照统一格式整理、核对、打印,由我办领导审签后再送相关部门,并网上回复。
(三)加强沟通,注重实效。我办在会办提案办理过程中,主动向主办部门沟通我办就提案涉及内容所做工作和下步打算,并及时提交会办意见。对提案答复实行承办处室负责人、人事秘书处负责人、分管领导、办主要领导四级审核,确保复函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对委员涉及我办工作职能的提案内容进行认真研究,结合工作实际采纳吸收,并积极推进提案落实。
三、努力方向
今后工作中,我办将继续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不断探索办好提案工作的有效方式,提高提案办理水平。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灵活性,着力机制创新和流程优化,着力提案价值开发,充分吸收和借鉴政协委员提案,多措并举,进一步提升办理质量。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对涉及面广、影响重大的热点、难点问题,强化规划统筹,聚集整合力量,加强协调配合,力求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突破,进一步扩大提案办理成效的影响力,推动全省地方志事业向服务党委政府、服务经济社会、服务人民群众转型升级再上新台阶,为广东奋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