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地方志工作机构,省直及中直驻粤单位:
根据《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及《2025年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要点》有关要求,为做好2026年全省地方志理论研讨活动,结合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讨主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自觉肩负起新时代的文化使命,紧扣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立足地方志工作主责主业,围绕更好发挥地方志存史资政、教化育人、服务发展作用以及地方志工作体制机制创新进行研究,努力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作出方志贡献。
二、撰写要求
(一)内容
围绕研讨主题,自定视角和题目撰写论文(含资政报告,下同)。要求观点正确,论点鲜明,逻辑清晰,论证充分,具有原创性、时代性和创新性,遵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涉及国家机密、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工作性文章或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不得推荐或报送。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应用仅限于语言润色、文献检索、数据整理与分析、思路开拓等辅助研究环节;不接受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参与论文署名。
(二)格式
1.标题格式:论文题目为小二号黑体,二级标题用四号宋体加粗,三级标题为小四号宋体加粗。
2.正文格式:正文统一用小四号宋体,行间距统一设为22磅。
3.注释格式:论文中每处引文都需注明出处,注释采用页下注形式,每页单独排序,序号用①②③……,依次为著者、论著名、出版社、出版年份、页码,或著者、论文名、期刊名、期数。引用古籍整理本需注明页码,刻本、抄本、稿本及影印本可只注明卷次和版本,不注页码。同一文献的版本只注一次。
4.正文前应有内容提要和关键词,内容提要200字左右,关键词3—5个。
5.文末附作者简介,包括工作单位、职称、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
三、研讨组织
(一)组织推荐
各地、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参与本地区的研讨活动。今年8月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对研讨活动进行动员,鼓励撰写论文。2026年6月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所属县(市、区)开展论文交流、推荐;每个地级以上市推荐不少于1篇高质量的资政报告和不少于2篇论文参加全省研讨活动。
省直及中直驻粤单位、其他单位和地区的专家学者可直接向我办报送论文参与我省地方志理论研讨活动。
(二)优秀论文评选
我办组织专家对各地、各单位推荐论文进行评选。根据论文推荐数量与质量,确定全省地方志理论研讨活动优秀组织单位。
(三)优秀论文结集出版与发表
1.结集出版《广东省地方志理论研究优秀论文集·2026》,收录所有获奖优秀论文全文及所有推荐论文目录、作者等信息。
2.部分论文将陆续在《广东史志》《当代广东》发表,并按照规定给予一定稿酬。
四、论文提交
请各地、各单位于2026年6月30日前将论文推荐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及论文(word版)发至我办。各地级以上市地方志工作机构以市为单位报送,电子邮件以“2026年(单位)广东地方志研讨论文推荐”命名;省直及中直驻粤单位、其他单位和地区的专家学者投稿,电子邮件以“2026年广东地方志研讨论文+作者+单位”命名。
联系人:黄佩德,联系电话:020—83132972
电子邮箱:dfz_dfsc@gd.gov.cn
通讯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省府大院10号楼10楼省地方志办地方史处(邮编:510031)
特此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