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公开、公平、公正处置国有资产,现将我办待处置的报废资产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有效营业执照;
3.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处理明细资产所需各种和资质证明等。
二、报名提交材料
1.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2.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 报价单(按附件表格式填列并加盖公章);
4. 以上报名材料各1份,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名时间
2023年7月7日至7月11日(3个工作日),邮寄材料报名的以寄出邮件时间为准。
四、报名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省政府大院北门
电子邮箱:dfz_cx@gd.gov.cn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20-83132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