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地方志工作机构:
为了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推动我省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广东省省情专家管理服务办法》(粤志办发〔2021〕9号),决定聘任温春来同志、续聘曾秀兰等6位同志为广东省省情专家库专家。任期从2023年3月至2028年3月。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1:2023年3月聘任的1位广东省省情专家库专家名单.docx
附件2:2023年3月续聘的6位广东省省情专家库专家名单.docx
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
省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地方志工作机构:
为了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推动我省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广东省省情专家管理服务办法》(粤志办发〔2021〕9号),决定聘任温春来同志、续聘曾秀兰等6位同志为广东省省情专家库专家。任期从2023年3月至2028年3月。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1:2023年3月聘任的1位广东省省情专家库专家名单.docx
附件2:2023年3月续聘的6位广东省省情专家库专家名单.docx
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