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志办函〔2021]33号
关于开展2022年地方志理论研讨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地方志工作机构,省直及中直驻粤单位:
根据《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地方志工作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19〕4号)有关要求,为推动做好全省地方志理论研讨活动,结合实际,现就有关研讨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讨主题
研讨活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提升地方志服务党委政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为主题,围绕地方志工作主责主业,突出对地情和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的研究,为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贡献方志智慧和力量。
二、论文要求
(一)选题要求
围绕研讨主题,自定视角和具体题目撰写论文,逻辑清晰,论证充分,保证原创性、时代性和创新性,遵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涉及国家机密、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工作性文章或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不得推荐或报送。
(二)论文格式
1.标题格式:论文题目为小二号黑体,二级标题用四号宋体加粗,三级标题为小四号宋体加粗。
2.正文格式:正文统一用小四号宋体,行间距统一设为22磅。
3.注释格式:论文中每处引文都需注明出处,注释采用页下注形式,每页单独排序,序号用①②③……,依次为著者、论著名、出版社、出版年份、页码,或著者、论文名、期刊名、期数。引用古籍整理本需注明页码,刻本、抄本、稿本及影印本可只注明卷次和版本,不注页码。同一文献的版本只注一次。
4.正文前应有内容提要和关键词,内容提要200字左右,关键词3—5个。
5.文末附作者简介,包括工作单位、职称、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
三、研讨组织
1.论文推荐。各地、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将地方志理论研讨活动作为增强本领、提升能力的重要手段,积极组织、参与本地区的研讨活动。今年8月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对研讨活动进行动员布置,明确要求,精心组织,广泛发动,鼓励撰写论文。2022年6月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所属县(市、区)开展理论交流、推荐论文,每个地级以上市至少推荐1篇高质量的资政报告和2篇论文参加全省评选。
省直及中直驻粤单位应积极动员本系统工作人员参与地方志理论研讨活动,并向我办推荐论文。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在内部理论交流的基础上,再向我办推荐论文。
欢迎其他单位和地区的专家专家学者参与我省地方志理论研讨活动,积极向我办投稿。
2.优秀论文评选与表彰。我办组织专家对推荐论文进行评选,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根据论文推荐数量与质量,确定全省地方志理论研讨活动组织先进单位。我办将以适当形式对优秀论文、研讨活动优秀组织单位进行表彰。
3.结集出版《广东省地方志理论研究优秀论文集·2022》,收录所有获奖优秀论文全文及所有推荐论文目录及作者等。
4.部分论文将陆续在《广东史志》《当代广东》以及“广东省情网”上予以发表、推送,并按照规定给予一定稿酬。
四、论文提交
请各地、各单位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论文推荐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及论文(word版)发至dfz_dfsc@gd.gov.cn。各地级以上市地方志工作机构以市为单位报送,省直及中直驻粤单位直接向我办报送,电子邮件以“2022年(单位)广东地方志研讨论文推荐”命名;其他单位和地区的专家学者投稿,电子邮件以“2022年广东地方志研讨论文+作者+单位”命名。
联系人:郑思敏,联系电话:020-83132972
电子邮箱:dfz_dfsc@gd.gov.cn
通讯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省府大院10号楼10楼省地方志办地方史处(邮编:510031)
特此通知。
附件:2022年广东省地方志理论研讨论文推荐表
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2021年4月13日
附件
2022年广东省地方志理论研讨论文推荐表
单位(盖章) 联系人及电话:
注:该表由地级以上市地方志工作机构以地级以上市为单位填报。省直及中直驻粤单位,其他单位和地区的专家学者可直接报送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