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指办《关于推荐全国地方志工作先进典型的通知》(中指办字[2019]111号)要求,共分配我省“全国地方志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地方志工作先进工作者”“社会力量参与地方志工作先进个人”各3名。10月25日,我办征求省直各单位和各地级以上市地方志工作机构的意见,经研究,我办拟推荐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深圳市史志办公室、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为“全国地方志工作先进集体”,推荐黄春苗、余世和、吴冉彬为“全国地方志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曾秀兰、王魁葵、黄绍锵为“社会力量参与地方志工作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11月1日至11月7日,共7天。
全省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省直各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如对上述推荐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可直接将具体意见书面反映至我办。
联系人:黄佩德;电话:020-83132882;电子邮箱:gdsfzbnjc@126.com ;办公地址:902室人事秘书处;邮编:510031。
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