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行”,又称“洋行”或“洋货行”。是清代专做财外贸易的牙行,指定专营对外贸易的垄断机构。屈大均《广州竹枝词》有曰:“洋船争出是官商,十字门开向三洋;五丝八丝广段好,银钱堆满十三行。”
康熙二十四年(1685),在广东、福建、浙江和江南分别设立海关。粤海关管理对外贸易和征收关税事宜,实际上税收则由十三行出面主持。当年,广州商人经营华洋贸易,并没有设置专营外贸商行。次年,两广总督吴兴祚、广东巡抚李土祯和粤海关监督宜尔格图商议,将国内商税和海关贸易货税分为住税和行税两类。住税征收对象是本省内陆交易的一切落地货物,由税课司征收;行税征收对象是外洋贩来货物及出海贸易货物,由粤海关征收。并建立两类商行,以分别经理贸易税饷。前者称金丝行,后者称洋货行即十三行(虽称“十三”,但并无定数)。
乾隆二十二年( 1757),广州成为全国唯一海上对外贸易口岸,史称“一口通商”。十三行逐渐享有垄断对外贸易的特权,尤以潘、卢、伍、叶四商家获利最多,发展成为广州四家最大的买办。广州也成为清代对外贸易中心。据清宫档案记载,1754年,洋船到港27艘,税银仅52万两。1790年,洋船增至83艘,税银达到110万两。到鸦片战争前,洋船多达年200艘,税银突破180万两。十三行成为清政府的“天子南库”。道光二十二年(1842),中英《南京条约》签订后,十三行专营外贸的特权被取消,乃趋没落。——《广东印记》
十三行全景图(图源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