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潮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出台《潮州市村史馆建设工作指引(试行)》(下称《工作指引》),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村史馆建设,倡导新时代乡村文明,推进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规范建设,助力乡村振兴作出积极探索。
《工作指引》坚持“规范化、标准化、全流程”贯穿始终,分总则、展览布局和管理运营3章共22条,以明晰的条文明确了村史馆的定义、村史馆建设的原则、各县(区)各镇(街)各村(社区)的职责,对村史馆的选址、区域设置、标识体系、陈列内容及形式等作出具体要求,对村史馆建成之后的内部管理、队伍建设、公共文化活动等均作出规范,是乡村建设村史馆的重要参考和行为标准。《工作指引》的出台填补了潮州市村史馆建设制度的空白,也是粤东地区首份村史馆建设规范性文件,极大地促进村史馆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
下来,潮州市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批示,以推进村史馆建设为抓手,做好地情资源开发服务,为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最新最全面的一手资料,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推动潮州市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