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年鉴2020〉编纂大纲》印发至各供稿单位,标志着新一年广东年鉴工作正式启动。
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的年鉴工作,提高《广东年鉴》的资料价值和现实反映能力,提升出版质量和时效,更好服务党委政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1月19日,广东年鉴社起草《〈广东年鉴2020〉编纂大纲》(征求意见稿),印发至80家省直及地市编委成员单位。各编委成员单位根据年度工作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3月16日,广东年鉴编委会整合采纳相关意见后,审定印发《〈广东年鉴2020〉编纂大纲》,要求认真落实大纲要求,在4月10日前按时高质量完成《广东年鉴2020》供稿任务。今年的组稿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反映省委“1+1+9”工作部署实施进展情况,突出反映年度大事和热点亮点,在“年度关注”栏目谋划15篇专文,集中记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广东成就辉煌、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持续加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持续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扎实推进等具有时代特色、广东特色的内容,固化广东经验,展现广东形象。
为加强责任落实,大纲中新增“创新编纂管理”的内容。省地方志办依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及有关政策法规,在征求各供稿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广东年鉴>供稿工作评价办法》(试行),规范和加强供稿工作管理。在供稿工作结束后,着重从责任落实、文稿质量、交稿时效等对供稿单位供稿工作完成情况予以评价并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