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和宣传贯彻工作的开展,全省各地掀起学习贯彻热潮。佛山市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扎实主动开展《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针对性强的学习宣传活动,确保《条例》深入基层、深入人心、落到实处。
一、研究制定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工作方案
6月29日,省地方志办组织召开《条例》贯彻实施会议后,佛山市地方志办立即行动,制定了《佛山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学习宣传贯彻<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工作方案》,迅速下发《关于做好<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明确具体措施、开展方式、时间安排等内容。顺德区地方志办提请区府办印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的通知》,要求各镇街、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条例》提出的新要求新精神,切实履行地方志工作职责。三水区制定《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的工作方案》,明确学习路线图和时间表,力求学有成效、学以致用。同时将《关于做好<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转发至区相关部门和各镇(街),并要求撰写学习宣传情况。
二、深入学习、深刻领会《条例》内容
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地方志部门立刻组织全体人员学习,重点了解《条例》立法背景及对地方志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并结合实际工作逐条开展学习讨论,力求做到对每一条规定都能理解并牢记于心,领会精神,把握实质,贯彻落实到位。同时,深刻领会省地方志办陈华康主任在全省宣贯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提升地方志工作人员学懂《条例》、用好《条例》的能力,使依法治志的意识落地生根。

禅城区地方志办组织《条例》学习(图片来源:禅城区政府网站)
三、借助各类平台,扩大《条例》宣传范围
为扩大《条例》宣传范围,全市地方志部门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市地情网、微博、微信平台转发条例有关内容。南海区在“南海档案史志”公众号及时推出省贯彻实施会议及条例解读信息;撰写南海新方志编修30年历程的回顾文章,展现南海方志的成果以及方志人依法治志、开创方志事业新局面的决心。同时利用传统媒体及新媒体推出系列宣传报道,其中珠江时报《生活与法》栏目7期、社区报《以案说法》7期、佛山电台飞跃92·4《听法识法》栏目10期;在“南海普法”“南海档案史志”平台共推出微文10期,其中详细图解1期。

《条例》学法小游戏(图片来源:南海档案史志微信公众号)
四、开展学法普法活动,营造依法治志氛围
全市地方志部门积极与各级普法部门沟通,利用普法平台,开展学法普法活动。佛山市地方志办抓住“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契机,策划了主题为“展示档案方志魅力,宣传普及法律知识”的普法竞赛活动,计划于11—12月与第三方媒体合作,利用微信公众号,开展线上答题活动。禅城区筹划参加区普法办在12月举行的“12·4”普法日宣传活动,广泛开展《条例》宣传,提高《条例》知晓度。10月1—14日,南海区与区普法办联合举办“依法管档 依法治志”学法大赛,除将通知发至各镇街及区直机关单位外,还广泛发动市民参与;形式上注重寓教于乐,设计生动有趣的网络闯关游戏,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地情知识巧妙融入,累计约110万人次参与。高明区计划在地方电视台《今日高明》栏目和区普法办联合开展普法宣传,增强全社会依法治志修志的意识。
五、推动《条例》学习宣传向纵深发展
为广泛宣传《条例》,佛山市地方志办统一印制3000多本宣传小册子,分发至各区、各镇(街)、各有关单位。禅城区向区直部门、各镇(街)及村(社区)赠送《条例》《档案方志法律法规读本》等资料,按照《条例》相关条款内容,印发《禅城区地方志工作调查问卷》,调查一镇三街地方志工作开展情况。南海区8月份向区编委办提交书面报告,强调《条例》对镇街方志工作的相关规定,提出在各镇街设立地方志机构的建议。顺德区借助三轮修志试点契机,到全区64个单位开展面对面宣传,并充分利用社区、村居内的各类宣传栏作为阵地,向群众宣传《条例》内容。
接下来,佛山市地方志工作机构将按照省即将出台的贯彻落实方案和《条例》实施细则,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地情网、微博、微信宣传《条例》。佛山市地方志办将加强对宣传贯彻工作的监督检查,大力推进依法治志工作,督促各区抓好贯彻落实,指导地方志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