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史志》
黄佐,字才伯,号泰泉。广州府香山县(今中山县)人。生于明弘治二年(1489),死后赠官礼部右侍郎,谥文裕。
黄佐的生活年代正当理学盛行,因此,他从四岁起便开始接受这方面的知识,并颇能心领神会。据说他入学不久,提出的问题连老师都解释不了。正德五年(1510)他“乡荐第一”,十五年(1520)登进士第。次年,经庭试被选为庶吉士,开始跨进仕途。
也许是因为他意识到自己的性格不适合官场习惯,不会有所作为;也许由于对理学的潜心致志,他并不想选择当官为宦这条道路。当庶吉士三年满考后,他即“上省亲疏,力恳得允”,于是迳回广东。抵家后又上疏要求养病,打算不再北上。这时朝廷正好决定编纂《广州府志》,就让他在广州主持其事,直至修志完毕才又还朝。之后,他以翰林的身份出任江西佥事,不久,改任广西督学。这一任命倒适合他的素志。在职期间,他一方面与诸学生员一起探讨理学精义,一方面又修书院,编辑出版《理学本源》等书,在所管辖的郡邑广为颁行。他把淳风俗、育人才视为己任,“即獞子弟皆教之”,使这一文化较为落后的地区逐渐出现向学之风。这时,他得到母亲病重的消息,即匆匆向朝廷“乞休”,也不等上面的批示,便急急忙忙奔回家中。为了这事,他差点受到朝廷论罪。后来还是吏部经过一番调查,核实他母亲确乎年高病重,他才得到从轻发落,只“致仕家居”完事。其实,这倒是他求之不得的美事。这样,他终于得以在家中潜心穷究理学,著书立说,并设草堂接待求学的人,过着一种淡泊平静的生活。
不过,象他这样颇有名气的人,要长期过清净的日子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那时,推荐他出山的朝野大臣为数不少,以至后来他又不得不起任翰林编修兼左春坊左司谏,再次涉足官场,“寻进侍读,掌南京翰林院。召为右谕德。擢南京国子祭酒”。丁母忧后又再任少詹事。有趣的是,象他这样并不热衷官场的人,后来却是因“竞进”之嫌被罢官。事情是这样的:当时吏部左侍郎的职位空缺,黄佐系被推荐接任的候选人之一。但由于同时还有几个人想争这一肥缺,以致互相争吵诟詈,于是凡涉及这一事件的人差不多都被弹劾,一直没有任何争夺表现的黄佐也被牵连进去。本来他是完全可以出来辩明自己的清白,然而,他把这一切都看得很轻,所以便默然回广,“卜筑禺山之阳”,继续那中断了几年的读书赋闲生活。旧史志说他“通籍三十年,在朝仅数载”,这也许可以作为他一生仕途方面的最简单的总结。明嘉靖四十五年(1599),黄佐七十七岁谢世。临死前还“整襟拊带”,并说了一句颇为玄妙的话:“宏毅之学,当如是也,小子识之”。可见他对理学的探究是怎样的执着。
黄佐一生的著述,其数量是相当可观的,旧说有三十九种,现在还可以见到篇目的尚有明刻的《广州府志》《乐典》、《乡礼》、《明音类选》、《广东通志》、《庸言》、《六艺流别》、《泰泉集》等八种数百卷。仅此而论,也不愧为当时的大著作家。但从他的著述内容看来,涉及的主要还是理学及史志方面,而两者又是紧密相关的。
就理学而言,黄佐对理的见解,在他所处的时代是有其独到之处的。他认为“理即气也。气之有条不可离者谓之理,理之全体不可离者谓之道。盖通天地、亘古今,无非一气而已”。他把理和气看为同一的东西,气为万物的本体,而理则是气变化发展的规律。他还认为,气本来是一个统一体,但这个统一体中又存着矛盾双方,如阴阳、动静、往来、阖辟、升降等,“循环无已,积微而著,由著复微”,于是产生了天地万物。万物的生灭过程中,“千条万绪纷纭胶”,无限复杂,但其中“卒不可乱”,总有“所以然而然”,这就是理。所以理“初非别有一物,依于气而立,附于气以行也”。这就排除了二元论的可能。出于这种见解,黄佐进一步议论说:“非谓未有天地之先,毕竟是理,而理在气先;亦非气以成形,理亦赋焉,而理在气后”。就像耳目有视听聪明的理,当没有耳朵和眼睛,就不可能有视听聪明这一属性;而一有了它们,视听聪明也同时出现。因此视听聪明并非后出于耳朵和眼睛。这样,理和气也没有先后之分。关于理在气先还是气在理先的问题,宋代理学家已经展开过争论。以张载为首的朴素唯物主义者认为气在理先,气是本体;而以朱熹为代表的唯心主义者则认为在混沌的状态中,理与气浑沦未分,但如果要说先后关系,则此时但有其理而已,即是说理先于气,理是本体。到了明代,尽管陈献章、王阳明的心学已经颇有影响,但理气的先后之争仍在继续。相对张载和朱熹的观点,黄佐明显是走折中的道路。但是应该看到,在他的观点中,多少还是存在一些积极因素的,这主要表现在他把气作为天地万物的本体,而把理仅看成规律性的东西,并否定了它与气的并列地位。从这里我们还是可以发现他那明确的朴素唯物论倾向的。当然,他那折中的态度也不是没有缺陷,但这恐怕是因为他过于强调气与理在出现时间上的一致,而忽视了它们的依存关系所造成的。与张载比起来,这一点确实存在更不彻底的地方。
在谈到认识和涵养方面,黄佐的观点较为陈旧,基本没有超出朱熹的知先行后说,与王阳明的“知行合一”直接对抗。史志曾有这样的记载:当黄佐在庶吉士三年满考后回家省亲时,途中顺便拜访了王阳明,同他一起讨论“知行合一”观点,两人展开了激烈的争辩。黄佐认为知就象眼睛,而行犹如双脚,人走路虽是眼睛和双脚一齐行动,但毕竟是眼睛先已看好方位双脚才到那里,所以,应该是知先行后。王阳明则认为当人看到好色而产生的爱慕心理,或是闻到恶臭时产生的厌恶感,这本身既是知,也是行,“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知行是合一的。最后王阳明指责他“太信宋儒”,而黄佐则援孔子讲过的“知之未尝复行也”,说明知先行后的观点在孔子时便有,并不是宋代理学家才这样讲的。这使王阳明不得不歉意地说:“直谅多闻,吾益友也”。王阳明晚年的确少讲“知行合一”,但这很难说是黄佐问难的结果。其实不管怎么说,黄佐对知先行后的持论,并没有给后代提供什么新鲜的思想材料。
在黄佐的著述中,地方史志的编纂占有不小的比重,计有《广州府志》七十卷,《广东通志》七十卷。《广州府志》的明刻本已佚,只有《广东通志》尚保存完好,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他对地方志编修的一些观点。在该志《凡例》中,黄佐就开宗明义地指出:“通志犹列国之史。孟子曰:‘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程子曰:‘治天下以正风俗、得贤才为本’。此修志之大要也”。认为地方志就象列国的史书一样,其内容应包括土地、人民和一方之政事,且须以正风俗、得贤才为宗旨,以便史修而国治。在《广东通志序》中,他把这些观点阐述得更为明确:“然则将欲正风俗,得贤才,俾民一变至道,诚无以易此矣”。从他那理学家思想出发,修史也成了存天理、灭人欲的一种手段,这不能不说是当时那种历史条件下他所表现出来的一种特点。当然,中国传统的史学观点也支配看他,以古鉴今也是他修史的重要原则。在序文中他还说到:“■今视昔,鉴戒炯矣,其犹资治之史乎”。这一点,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是完全一致的。在编纂《广东通志》时,他“采撷颇繁”,“凡三历寒暑而后成,盖事事不敢苟且也”。这种认真的态度,也是非常可嘉的。
治学的严谨也许可以溯自为人的正直耿介。他被任命为广西督学时,旧例拜谒抚臣当行跪礼,但黄佐却蔑视这一无理的尊严,只是长揖而已,保持了自己那凛然的人格。后来任少詹事,又敢于在大学士面前独持己见。当时有人劝他不妨“委蛇从时”,他却说:“道长,时也;道消,亦时也。吾惟与道偕行而已”。这种独立的精神即使在现在看来,也并非不是难能可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