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置县过程考略
陈春声
提要:在方志、正史等史料中,饶平置县年份记载颇有不同,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形,是与当时当地社会转型的复杂状况直接关联的,需要对一个较大的地方历史背景进行考察才能判断出现不同记载的真正缘由。明代中叶广东潮州府新建饶平县的过程,实际上是当时更大范围的地域社会转型过程的一部分,各种文献关于建县年份的不同说法,反映了时人和后人对该复杂历史过程记忆的差异。
关键词:潮州 饶平 析土置县 历史记忆
广东省饶平县建于明代成化年间。关于其置县的具体年份,在地方志和其他史料中则有成化十二年(1476)、十三年、十四年等3种不同的记载,甚至在同一方志中记录有两个不同的年份。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与饶平建县之初地方社会转型复杂的历史情形有关,也反映了传统时期不同人群对当时的历史环境下,在粤闽交界“滨海倚山”的莽荒之地设立一个新县份筚路蓝缕过程记忆的差异。现笔者简要考述如下。
一 置县的缘由
饶平置县的年份及其缘由,正史中最早的记载见《明宪宗实录》:
成化十二年十月……甲申……析广东海阳县地置饶平县。先是巡抚都御史朱英奏,海阳县地境广阔,难于管束,欲于弦歌等都,地名左岭开设一县。行令巡按御史及三司官会勘,以为宜。至是立县,名饶平。其原设三河、黄冈二巡检司,三河、黄冈二驿,三河递运所,大城仓,河伯所在其地者,俱以隶之。
明代关于实录编修有相当严谨的制度。《宪宗实录》在宪宗皇帝去世次年(弘治元年,1488)即开始编修,历时4年完成,依据的主要是诸司部院所呈缴的章奏、批件等第一手档案资料。在州县建置、官员任免这类属于朝廷事权的事宜上,实录的权威性要优于其他史料。应该讲,成化十二年为朝廷批准饶平置县之年,这一点是可以确定的。
《实录》中提到朱英建议置县的缘由是“地境广阔,难于管束”,这方面的情形,在时任广东盐课提举的前翰林院侍读学士江朝宗所撰之《新建饶平县治记》中有更加详细的阐述:
饶平县新建,所辖八都属岭东潮州府。府之属有邑曰海阳,距海阳二百余里有地曰三饶,上饶、中饶、下饶是也。滨海倚山,其氓僄悍,一或倡之,彼此响应。昔尝不轨,朝廷命将帅师征剿,余习尚存。故于军国之需,赋税之征,梗化自恣,衍期弗至。成化丁酉,都察院右都御史朱英奉命总督两广军务,兼理巡抚。因昔参议广东,尝平岭表程乡叛贼,秥知三饶地势民情,自是毅然曰:“民之所以梗化者,由僻远官府,政教弗逮故也。百里之外,当立县治,矧数百里乎?”乃因前巡抚副都御史吴琛疏三饶设县之状,遂核实以闻。上可之,名曰饶平。
江朝宗所讲饶平建县之前“滨海倚山,其氓僄悍,一或倡之,彼此响应。昔尝不轨,朝廷命将帅师征剿,余习尚存。故于军国之需,赋税之征,梗化自恣,衍期弗至”的情形,在当时粤闽交界的韩江中下游地域应属普遍现象。明代中叶以后,该地区进入具有关键性意义的转折时期,与包括“倭寇”“海盗”“猺乱”“山贼”在内的一系列地方动乱事件相联系,地方行政区域重新划分。成化至崇祯年间,该地区原有的10个县被分拆为21个县份。饶平置县只是该进程的一部分。
江朝宗的《新建饶平县治记》有一处明显的错误,就是误记朱英就任两广总督时间:“成化丁酉,都察院右都御史朱英奉命总督两广军务,兼理巡抚。”成化丁酉为成化十三年(1477)。而根据《明宪宗实录》的记载,朱英实际上是成化十一年十一月在甘肃巡抚任上接到“总督两广军务兼理巡抚”任命的,因路途遥远,抵达岭南履新则在次年:“朱英,湖广桂阳人,进士。成化十二年以右副都御史至,十五年升右都御史,十九年回院掌印。”
江朝宗原为翰林院侍读学士,成化十五年(1479)任广东盐课提举,其时距朱英莅粤履任已有3年。而《新建饶平县治记》则完成于成化十六年以后,时长日久,误记上司莅任年份事应该是可以理解的。《新建饶平县治记》后来广受关注,被各个版本的省志、府志和县志收录,也就影响了清代的部分修志者关于饶平置县年份的判断。依照常理,若朱英成化十三年才就任两广总督兼广东巡抚,当然不会在此之前有关于广东州县设置的建议。
《明史》对朱英督粤的政绩评价颇高:
英为总督,承韩雍、吴琛后。雍虽有大功,恢廓自奉,赠遗过侈,有司困供意,公私耗竭。而琛务谨廉。至英益持清节,仅携一苍头之官。先后屡赐玺书、金币,英藏玺书,贮金币于库。其威望不及雍,而惠泽过之。在甘肃积军储三十万两,广四十余万,皆不以闻。或问之,答曰:“此边臣常分,何足言。”人服其知大体。正德中,追谥恭简。
根据江朝宗《新建饶平县治记》,朱英上书朝廷是“因前巡抚副都御史吴琛疏三饶设县之状”,可知他的前任吴琛已有三饶置县的奏疏。黄佐《广东通志》载:“吴琛,直隶繁昌人,进士。成化十年以右副都御史至,十一年卒”,在任仅一年有余。《明宪宗实录》对吴琛督粤的作为则颇多异议:
琛为御史,有时名。在甘肃、湖广,亦有可称者。其总督两广,承韩雍之后。雍好大张威,颇费财力,然临机应变,蛮寇畏之。至琛,矫以俭约而拘束无远图。复浮躁褊愎,好自矜大,所行多拂人心。卒之日,两广军民幸之。
二 设县筹划与官员遴选
饶平设县的筹划,主要是由省、府两级的官员进行的,历经一年多时间。
根据各种文献记载,潮州地方官员得知朝廷批准饶平置县的消息应在成化十三年初。这也是部分清代方志将饶平建县年份记载为“成化十三年”的一个可能原因。
当时两广总督驻梧州,距北京水陆路程有8000多里。按照明代规矩,公文通过遍布全国的“急递铺”系统递送,“一昼夜通一百刻,每三刻行一铺,昼夜须行三百里”,从北京到梧州大约费时一个月。即使考虑到公文下发前在朝廷诸司部院间流转的时间,加上路途上诸多不确定因素,还是可以假定,成化十二年年底之前,朱英应该是能收到十月中旬朝廷批准的饶平“立县”公文的。
根据江朝宗《新建饶平县治记》的记载,收到公文后,“总督偕巡按御史翟俊、袁祯,确商建置之。具檄左参政刘洪督府县相度三饶之地”。也就是说,先与同在梧州的巡按御史翟俊和袁祯面商,再发文给远在广州的广东布政使司左参政刘洪,要他“督府县相度三饶之地”。梧州距广州约800里,公文递送3天可达。而从广州到潮州约1000里驿路,官员出差要走半月左右。再考虑到临近新年等因素,可以推测潮州当地得知朝廷要求饶平“立县”的消息,应该已经到了过年以后。
与朱英在梧州商议设县事宜的是两位巡按御史:“翟俊,常熟人,成化己丑进士;袁祯,丰城人,正统丙辰进士。”而亲身到潮州与府县官员筹划设县事宜,并督责开展城墙、官署、坛庙等建筑工程的,则是成化十三年始任广东布政使司左参政的的刘洪。刘洪后来还多次莅粤任官,弘治十二年至十五年(1499—1502)任广东按察使,正德四年至五年(1509—1510)再任两广总督。《明实录》对刘洪的才具与治绩评价颇高:
洪字希范,湖广安陆人,成化戊戌进士。授阳谷知县,征为御史,升浙江副使,广东按察使,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贵州、四川。寻升右都御史总督两广。……洪仪观修整,性度醇实,与人言表里洞达,巡按得宪体。……在两广,潮、惠二府獞贼出没为患,洪出师俘斩甚众。兵部尚书刘大夏尝以正大荐之。
有这样一位行政干才亲身到潮州筹划设县事宜,饶平置县各项具体举措的实施应该说是基本平顺的。
新建县份官员的遴选也随之展开,按朝廷规制,新建的饶平县“额设知县一人,县丞一人,主簿一人,典史一人”。成化十三年知县、主簿和典史就都被任命了:知县杨昱“由举人历教职,成化十三年升饶平知县”;主簿“蒋琳,全州人,成化十三年任”;典史“方铭,南宁吏员,成化丁酉年任”。而教育事宜和儒学建设也在筹划之中:“成化十三年额设教谕一人,训导二人。”只是当时“析土置县”尚未实施,县城和县衙建设也未开始,官员们“莅土治民”的条件并不具备,上述记载中的“任”,应该只是任命,而非实际上已经“履任”。
根据朱英的请求,朝廷批准将原属海阳县的弦歌、宣化、信宁、隆眼城、滦州、清远、苏湾、秋溪等八都划归新设立的饶平县。而“析土置县”牵涉到赋税、刑名、科举等等地方治理的一系列复杂问题,难以一蹴而就。成化十三年“八都”应仍属海阳县,一个可靠的证据就是当年丁酉科乡试,“八都”士子仍以海阳户籍参加考试。该科考取第四名举人的余珙是苏湾都人,中举后任福建清流知县,入祀饶平乡贤祠,但在所有地方志的“科举”部分都记他为海阳籍。实际上,直至成化十六年庚子科才被视为“饶平置邑之首科”。
三 析土置县与县治建设
原属海阳县的弦歌、宣化、信宁、隆眼城、滦州、清远、苏湾、秋溪等八都正式划归饶平县是从成化十四年(1478)开始的。这在地方志中有大量记载:
饶平县,旧海阳地,县在府东二百里。成化十四年割海阳地之半,建县治于三饶,因名。管都八。
成化十四年都御史吴琛、朱英以饶去郡治远,又界于汀漳,民多顽梗,请析海阳八都置。
海阳县……成化十四年复割县之东北八都置饶平。
饶平县,本海阳地,明成化十四年析置今县于三饶,名曰饶平。
这就是部分地方志以成化十四年作为饶平建县年份的主要缘由,这些记载都在强调“割海阳地之半”“割县之东北八都”“析海阳八都”这一事件。对于百姓和乡绅来说,与朝廷法度和官府运作的距离相对较远,但户籍变化及随着而来的赋税、田土、诉讼、教育、科举等等事宜的变化却是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所以,成化十四年实施“析土置县”之举,给地方社会留下了更加深刻的印记。
明代中叶以前州县公共工程的建设,主要依赖里甲制基础上的徭役征发。“八都”民众划归新建县份之后,县城和官署、学校、坛庙的建设才有了人力、物力的基础。随着而来的就是若干工程的开展:
饶平县城。旧无,成化十四年创城。依城隍山以为固,内外皆瓮以砖。城高一丈八尺,周围七百二十一丈。筑之初,参政刘洪实总其事,明年知县杨昱至,董成之。
饶平县治,在拱辰街前,琴峰之麓。成化十四年始建。
饶平县儒学,在县治东,大金山前。……成化十四年创讲堂,知事毛文政成之。
有意思的是,成化十四年主持新县城及官署建设的主要是广东省和潮州府的官员:“惟下饶广袤数十里,大山环之,溪水绕之,诚山明水秀之地。定县治于兹,筑土城以卫内而捍外焉。刘致仕,左参政丁璐,佥事赵弘、陈廷玉相继代之,同知邵有良督其事。知县杨昱董其成。”刘洪于成化十四年离任,继任左参政的丁璐“丰城人,成化十四年任”,一同参与督建饶平县城的还有两位省里来的按察佥事:“赵弘,道州人,成化十一年任。陈廷玉,闽县人,成化十四年任。”而潮州同知邵有良更是一直在现场督工,他在《广东通志》中有简略的记载:“邵有良,余姚人,进士。”饶平县儒学也是他委派潮州府知事毛文正动工兴建的:
饶平县儒学,创于成化十四年,与县城并建。同知邵有良委官毛文政经始。明年知县杨昱董成之。其地在县之左。
上引资料中,“饶平县城。旧无,成化十四年创城。……筑之初,参政刘洪实总其事,明年知县杨昱至,董成之”和县儒学“同知邵有良委官毛文政经始,明年知县杨昱建董成之”之类的记载,揭示了成化十三年已被任命的首任知县杨昱,实际上要到成化十五年才到任。陈天资编纂的万历《东里志》也指出杨昱到任在饶平县城动工始建的次年:
饶平县城……明成化十四年建……初,参政刘洪总其事,右参政丁璐,佥事赵弘、陈廷玉继之。次年知县杨昱至,董成之。
同年到任的还有县丞刘濬:“刘濬,余干监生。成化己亥年任。”
杨昱作为首任知县,其贡献无疑是突出的:
杨昱,字仲明,会稽人。由举人历教职,成化十三年升饶平知县。饶始分治,民多顽暴,公以严治之。建城池,置公署,兴文学,辟田野,驱畲猺,劝农桑,均赋役,教民礼乐,骎骎向化。
杨昱等官员到任后,新县城的建设很快有明显成效,除建成规模宏大的城墙外,官署、儒学和坛庙的建设也在成化十五年有较大进展:
饶平县署,在拱辰街,琴峰之麓。成化十五年知县杨昱建。
儒学,在县治东,大金山前。成化十五年知县杨昱建。
十五年知县杨昱建明伦堂。
先师庙,在明伦堂前。成化十五年知县杨昱建。
兹文庙讲堂,肇于成化己亥。
余 论
500多年前,饶平置县经历了筚路蓝缕的过程。各种文献关于建县年份的不同说法,反映的是不同阶段、不同人群对复杂历史过程记忆的差异。
如前所述,明代中叶以后,韩江中下游地域社会进入具有关键性意义的转折时期。与一系列地方动乱事件相联系,该时期地方的行政区域重新划分,聚落形态发生变化并出现明显的“军事化”趋势,以宗族组织和民间神祭祀为核心的乡村社会组织重新整合,户籍和赋税制度也有重大变化,当地人对地方文化传统和历史渊源的解释出现新的内容,乡村社会经历了一场影响深远的社会变动。在传统地域社会转型时期,人们因应时局变化而采取的举措最终成为具有深远影响的地域文化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饶平建县的过程,实际上是更大范围、更长时段的地域社会转型过程的一部分。
建县以后,随着地域社会的发展演变,饶平县的辖区继续经历多次重大调整。嘉靖四年(1525)分清远、滦州二都置大埔县,嘉靖四十五年又“析饶平秋溪都入海阳,以苏湾都与海(阳)、揭(阳)外莆、鮀江等都置澄海。饶平县仅存信宁、隆眼、宣化、弦歌四都而已”。清代之后,该县的辖区范围也仍不时有所调整。
依据典章制度,饶平正式建县应在成化十二年。这一点是可以确认的。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历史系)
原文载《中国地方志》2024年第3期。注释从略。如需查阅或引用,请阅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