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经贸委)在2000年机构改革组建,是负责调节近期国民经济运行的综合经济部门。同时,撤并省贸易委员会、省重化工业厅、省电子机械工业厅、省轻纺工业厅等,并在省经贸委内设贸易市场、重化、电子、机械、纺织等若干行业处室,省经贸委成为工业、商品流通领域唯一的行业主管部门。《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指出:省经贸委“对电力、医药、轻工、纺织、石化、煤炭、冶金、有色金属、建材、电子、机械、汽车、国防科技工业、民用爆破器材以及商品流通(含餐饮服务、特种商品、拍卖业、生猪屠宰业)等实施行业管理;拟订地方性的行业规划、行业法规和经济技术政策,制定地方性行业规章并组织实施”。省经贸委领导班子敏锐地捕捉到如何开展行业管理是新组建的省经贸委转变职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一项迫切任务。为此,省经贸委组织调研组开展关于加强行业管理、建立行业管理新体制的调研。调研组召开相关行业处室、部分行业协会、企业等多场座谈会,最终形成《关于加强行业管理的调研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对行业管理的目的、内容和管理架构进行探讨,对行业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对省经贸委加强行业管理、建立行业管理新体制提出意见建议,并由此开展了行业管理的实践和探索。
一、关于行业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报告》对当时条件下行业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
(一)行政手段弱化
《报告》指出,随着机构改革的进行以及取消部分审批项目,政府对行业管理的行政手段已经大大削弱。特别是机构改革后经贸委与机构改革前的各行业厅局相比,行政管理手段就更有较大的削弱。从建立行业管理新体制的要求来看,行政手段要淡化,要重点发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的作用,但不可避免会带来一些阵痛。一是行业信息难以收集。比如,基层经贸部门普遍反映,现在新上的工业项目基本上不需要经经贸部门审批式备案,也不需要经经贸部门审查;一些新上项目已经建成投产,经贸部门还不知道。行业信息收集难,对行业规划及产业政策的制定都造成影响。二是规范监督难。基层经贸部门反映,在市场准入方面不知情,在市场退出方面无手段,在市场竞争中缺乏相关法规进行监管。这样,很多工作都只停留在协调、咨询和呼吁的层面,对行业的规范监督难。
(二)政出多门,行业管理未能形成合力
《报告》指出,机构改革之前,从政府来看,行业管理实际上是两条线并存。一是社会职能部门,即工商、技监、物价、审计等等部门。它们从各自的职能出发,对行业进行管理。二是专业厅局,专业厅局在行业管理之中除具有一定的职能和行政手段之外,还事实上对各社会职能部门在本行的管理上起统筹协调作用,虽然这种作用并非很强。政府机构改革之后,专业厅局撤销,对社会职能部门的统筹协调进一步削弱。目前的状况是各职能部门实际各不相属,各把一门,各自为政,未能形成行业管理的合力。比如行业标准、质量标准、安全标准、资质认定等都是市场准入的重要门槛,也是行业管理的重要手段,对行业发展有着很大的影响,目前都由不同的职能部门分兵把守。由于各部门各自有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出发点,各自为政也就不足为怪了。具体表现如关“五小”工作上,省经贸委根据国家的宏观政策,努力关“五小”,但另一方面一些有关部门又在给“五小”发证,让“五小”开业。
(三)条块分割的影响
《报告》指出,传统管理体制下的条块分割仍然是目前行业管理的主要障碍之一。旧体制下形成的地方、部门所有制分割,作为行业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仍然难以突破。比如,不少地方经贸部门反映,目前民营企业是迅速崛起的经济群体,但它们多归属县乡镇局及所属各级镇工作办领导和管理。处于分散、多头的管理状态之中,成为行业管理的盲点。又比如,发展最快、占经济比重越来越大的“三资”企业,仍在经贸部门管理之外。不少地方的经贸部门反映,目前真正能够了解准确情况,实施行业管理的也只有原来国有经济那一小块,行业管理要做到覆盖全社会,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四)行业协会发育滞后
《报告》指出,行业协会是政府进行行业管理的参谋助手,是企业与政府联系沟通的桥梁,也是行业自律的机构。但从当时的状况来看,广东省行业协会未能很好地起到上述作用,主要表现为行业协会数量少、规模小、覆盖面小、发育不全。目前省经贸委为业务主管单位的工商领域协会81家,其中真正属于行业协会的只有63家,并且行业分布极不均匀;大部分会员数在200家以下。协会在行业的覆盖面小,协会的实力普遍不强,功能得不到很好的发挥。(五)思想认识方面的问题
《报告》也分析了对于行业管理两种不同的认识。一种思想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不必进行行业管理,政府管得越省越好,程序越简化越好,最好是政府只管收税,其他不用管。另一种思想是,认为在目前行政手段被削弱的情况下,无法进行行业管理。
《报告》指出,由于以上的问题存在,使行业管理出现了一定的混乱局面,对行业的正常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如低水平重复建设问题、过度竞争问题、市场秩序混乱问题,都一定程度与此有关。
二、关于行业管理的目的、内容和管理架构
《报告》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行业管理新体制的目的、内容、管理架构、管理手段等提出构想。
《报告》指出,行业管理的目的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同时避免市场机制的盲目性。具体包括:优化资源配置和产业布局,避免行业内部垄断和过度竞争,减少重复建设;加快科技进步,推动产业结构升级;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加速与国际经济接轨,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
行业管理的内容包括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的制订,产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行业市场的规范和监督,行业内部以及行业之间关系的协调,行业信息引导以及行业服务等。
行业管理的架构分三个层次。一是政府,二是行业协会,三是企业。
(一)政府行业管理的职能作用
1.规划。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产业政策和广东省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制定行业发展的总体目标与战略规划。包括行业发展规划、企业组织结构规划、技术进步规划、质量进步规划、品牌创新规划、行业布局规划等。
2.引导。利用经济政策对行业发展及生产要素的配置进行引导。经济政策的核心是产业政策。产业政策主要包括产业结构政策、产业技术政策、产业组织政策、产业布局政策、国际竞争政策等。
产业结构政策。通过实施产业结构政策促进产业结构的合理化与高度化。对优先发展的支柱产业制订倾斜政策;对传统产业制订调整改造扶持政策;对有发展潜力的幼稚产业制订适度保护政策;对技术工艺落后,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产业制订限制、淘汰政策。
产业技术政策。通过实施产业技术政策,鼓励发展高新技术,鼓励企业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推动产学研一体化,加快对先进技术的吸收、消化,形成持续的技术进步动力机制,提高整个行业的技术水平和素质。
产业组织政策。通过实施产业组织政策,促进生产的集中化和专业化,加快大企业集团发展步伐,形成规模经济。形成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避免垄断与过度竞争。
产业布局政策。通过实施产业布局政策,促进各地区因地制宜、扬长避短、发展地区优势产业,实现区域资源配置合理化,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国际竞争政策。通过实施国际竞争政策,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出口;同时充分利用国际惯例和相关法律、法规,适度保护民族工业。
3.规范与监督。制订行业管理法规,制订行业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安全标准,发放生产许可证,并检查监督落实。对违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市场竞争的行为进行查处。
4.协调。对行业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必要的协调。主要有:政策性协调,如进出口配额的分配、紧缺资源的调度分配等;经营性协调,如促进企业间的专业化分工协作等;技术性协调,如先进技术标准的采用与推广、专利技术、新技术的保护与推广等。
5.服务。包括信息服务,如产业信息、技术信息、市场信息的收集与发布;市场开拓服务,如通过“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等方式,协助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等。
6.特殊行业管理。对国家战略性、资源性行业,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行业和公益性行业,进行专门的行业管理。
7.行业协会管理。对行业协会运作进行业务指导,促进行业协会规范、健康发展。
(二)行业协会在行业管理中的作用
行业协会是同行业的中介组织。行业协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府的政策以及协会章程进行行业管理,属于自律性质。行业协会在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1.纽带作用。一方面将政府宏观经济调控目标及政策取向传导给企业;另一方面要代表行业的整体利益,反映企业的呼声,把行业、企业的意见和要求向政府传递,使政府的目标、政策能够最终体现行业和企业的要求。
2.参谋助手作用。行业协会应在制订行业发展规划、技术标准与质量标准、产业政策、行业法规等方面发挥政府主管部门的参谋助手作用;在相应的监督落实方面也应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3.协调自律作用。行业协会应通过建立行规行约等方式,在市场划分、销售价格、竞争手段等方面进行协调自律,维护经济活动的正常秩序,防止不公平竞争和盲目竞争,提高行业信誉,维护行业共同利益。同时,行业协会要代表本行业企业的利益协调与国外厂商之间的利益。
4.服务促进作用。协会要加强对企业的服务,做好那些企业必需但单个企业又无法或无力承担的工作。主要包括信息、咨询、法律的服务;技术推广的服务;对企业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服务;沟通内外联系,加强国际国内合作与交流的服务;举办展览会、博览会,为会员企业提供产品宣传窗口、拓宽销售渠道的服务等等。
(三)企业在行业管理中的作用
1.执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按照行业的行规、行约进行自律。
2.反馈。对在执行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行规、行约中出现的问题,对在市场竞争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政府部门及行业协会反映,并提出政策建议。
三、关于行业管理与部门管理
《报告》还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行业管理与计划经济下的部门管理进行切割。指出行业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主动作为。
《报告》指出,行业管理是建立在市场经济体制基础上,以政府部门和众多的行业组织为主体,以经济政策和协调服务为主要内容,对全社会同类产品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的管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对行业的管理实际为部门管理,即取消了市场机制的作用,行业发展规划和目标主要内政府部门依靠行政手段确定和实施,企业成为执行行政命令的机构。
行业管理与部门管理之间有以下区别:部门管理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行业管理模式,以之相比较,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行业管理是以市场机制为其管理体制的基础,管理的对象不再是一个个具体企业,而是整个行业;管理的范围不再限于政府部门所属的国有企业,而是覆盖行业内部各种所有制企业;管理手段和方法不再是单纯的行政指令,而是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业手段;管理不再是政府对企业的单向的管理,而是引入了行业协会这个桥梁和纽带,使管理和服务更加灵活、更加贴近企业的实际、更加能够反映企业的呼声。这种行业管理,突破了狭隘的部门、地区的界限,不再是单纯追求产值、速度为目标,而是从行业发展的全局出发,以国内、国际市场为导向,把优化结构、形成规模经济、推动科技进步实现投入产出快速循环、提高行业整体素质放到优先的地位。
此外,《报告》还对省经贸委如何加强行业管理提出意见建议,指出要提高认识,切实把工作的重心转移到行业管理上来,着力推进行业管理新体制的建立,同时要充分发挥经贸委在行业管理的职能作用,协同各有关职能部门,形成行业管理合力;要大力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真正把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摆到议事日程上来,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去,努力培育发展壮大一批规模大、影响大,能够与国际接轨的行业协会。此后,根据《报告》的主要精神,省经贸委相继印发《关于工商领域行业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广东省经贸委行业协会管理意见》。
四、对政府转变职能的重要意义
20年过去了,笔者认为2000年省经贸委开展的行业管理调研仍很有意义。
首先,这是对政府部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发挥职能作用的一次探索。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同时也提出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报告》对行业管理的目的、内容、管理架构的探讨及理念是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的。《报告》对行业管理的目的、内容和管理架构等的探讨实际上也是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挥政府作用具体的方式和深度、路径和机制提出了自己的构想,这一点比纯粹的理论探讨更深了一个层次,更具超前性。
其次,率先提出了从管企业向管行业转变。市场竞争不但是企业之间的竞争,也是产业之间的竞争。从管企业向管行业转变实质上就是把政府作用的着力点从一个个具体企业转为整个行业,从关注一个个具体企业的生死到关注整个行业的发展环境,也就是打造好的产业发展竞争环境,这和当前世界各国普遍重视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是相通的。其提出的行业管理目标内容,及分析当时行业管理存在的一些乱象在今天仍有借鉴意义。
其三,对实践的引领作用。《报告》特别是之后的《关于工商领域行业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广东省经贸委行业协会管理意见》出台,对当时省经贸委开展行业管理工作的指导作用是明确的,以后相当多的工作都是依据《关于工商领域行业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广东省经贸委行业协会管理意见》来开展的。
当然,《报告》也有较大的历史局限性和部门局限性,比如较多地强调行政手段,较多着眼于“管住”,与现在“非禁即入”“投资备案制”“告知承诺制”“事中事后监管”等理念不可同日而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