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Yu
留言日期:
2020-07-06
主题:
地方史编纂成果社会可以使用吗?
内容:
地方史编纂成果社会可以使用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07-06
答复时间:
2020-07-06
答复单位:
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答复内容:

  感谢您对广东省情网的关注!组织编纂单位应当加强对编纂成果的宣传推介,增强全社会读史、用史意识,将已出版的地方史在政府网站公布,并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介向社会推广,推动编纂成果进机关、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

  坚持移动优先、数字优先的策略,创新编纂成果传播方式和手段,增强传播效果,发挥其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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