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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全部
索引号: 006941127/2019-00073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03-31
名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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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31  浏览次数:909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并结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地方志办)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编制。报告内容涵盖省地方志办201611日至12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6年,我办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条例》,健全工作机制,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政务工作透明度,有力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由于社会公众对省情类政务信息、行业资讯的获取需求持续增长,对提供信息资讯的丰富性和有效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办采取系列措施最大满足日益增加的公众访问、使用需求,年度站点访问量在1000万次以上。

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机制建设

为充分发挥办公众服务网站信息公开主阵地的作用,我办以政府网站考评为契机,对网站建设进行全面盘点和查漏补缺,切实提高网站建设的规范性和权威性。2016年依托办公众服务网站、网站手机版和微信公众号,多渠道地提供公众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我办公众服务网继续保持较高的更新频率。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条,包含领导成员更新、权责清单、法规文件、领导讲话、人事信息、通知公告公示和公开目录等。公开的内容基本涵盖省地方志的职能范围。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我办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此外,在省地方志办公众服务网上,全年共接受8宗咨询,均已按实际情况予以了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截至目前为止,省地方志办尚未收取过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省地方志办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行为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省地方志办在政府信息公开还存在政府信息归类不够明晰、部分栏目公开的信息数目有待提升、政府信息甄别不够准确等问题。将着重从以下方面进一步改进:

1.加大技术手段的应用力度,运用大数据理念收集分析公众的文化信息需求,根据公众使用反馈及工作需要,提升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继续畅通政府信息生成、提供渠道,充分体现依法依规确属可供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公共资源性质,充实丰富办公众服务网信息类型和内容。

3.加强网站安全防护,定期对网站安全进行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