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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全部
索引号: 006941127/2019-00072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4-12-31
名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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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4-12-31  浏览次数:946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并结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地方志办)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编制。报告内容涵盖省地方志办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公布并存储在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公众服务网站上,公众可随时进行访问查阅。
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机制建设
2014年,为充分满足日益增加的公众访问、使用需求,充分发挥办公众服务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要载体的作用,省地方志办根据政府信息发布的新要求,对公众服务网站进行了大幅度的改版升级,重新设计了网站版式,进一步优化了栏目设置,使整个网站更加简洁美观,特色栏目更加显著,交互性更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办公众服务网继续保持较高的更新频率。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条,包含通知公告公示、法规文件、人事信息、年度财政决算预算等。公开的内容基本涵盖省地方志的职能范围。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办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此外,在省地方志办公众服务网上,全年共接受6宗咨询,均已按实际情况予以了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截至目前为止,省地方志办尚未收取过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省地方志办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行为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省地方志办在政府信息公开还存在政府信息分类不够明晰、公开渠道比较单一、部分栏目公开的信息数目有待提升等问题。将着重从以下方面进一步改进:
   1、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时效性,以技术手段加强对政府信息的甄别筛选,充分体现依法依规确属可供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公共资源性质。
   2、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从信息生成方式和发布机制着手,健全公开流程和程序,切实完成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规定动作”。
   3、继续根据公众使用反馈及工作需要,对办公众服务网站进行动态式的微调,完善网站版块设置。